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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所有權


一、本校、本專案小組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擁有收錄並曝光參賽作品之權限,有權收錄得獎作品之設計圖文,含攝影照片、創作 理念等相關資訊,以應用於推廣教學、作品展示、競賽活動之宣傳、展覽、刊物出版等用途。


二、設計作品之創作人,擁有全部著作權及所有權,其設計如有其他智慧財產權及衍生權利,亦歸創作者所有,若有抄襲仿冒之情事,本小組及相關贊助單位不負法律責任。


三、由於本競賽(包含成果巡迴展)為期一年,如參賽者參展其他展覽活動,請斟酌考慮參加本次競賽,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在成果展期間退還作品之要求。


四、為求公平起見,競賽審查期間作品不得於其他管道曝光,亦不得擅自散佈、分享於網路、社群等公開場合,作品一經曝光經查證視同違反競賽規則,取消參賽、獎項資格。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務必確實填寫表格,若個人資料有誤或無法辨識以致無法聯繫本人將視同放棄參賽。


二、得獎人需全程出席頒獎典禮,否則將失去的得獎資格。


三、若決選所繳交之實體作品非1:1尺寸,將視為不符參賽資格使同放棄,並不參與成果展覽。


四、若作品未達評選標準,本單位有權利從缺獎項。


五、展覽活動過程中所補助之車馬費每人最高補助新台幣1000元整,需繳交原始支出憑證(車票),採實報實銷。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主辦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木材科學與設計系

此競賽如有未盡事宜,本小組擁有修正調整之權利,並以網站公告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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